• slider image 212
  • slider image 222
:::

1-1 地名溯源

This image link from http://www.msps.cyc.edu.tw/modules/tadbook2/images/yiyen/3-1.jpg

梅山鄉之古名一說為「糜仔坑」,謂原為一山腳地帶行旅必經之地,有人於溪邊築小屋販賣「米糕粥」,閩人稱粥為「糜」,乃稱此地為「糜仔坑」。另一說謂此地帶小溪之兩岸遍生老梅樹,故稱為「梅仔坑」。唯據考證,古梅雖有,卻非原生品種,以此為證,似乎難以立足。然「糜」與「梅」之讀音相近,以「梅」代「糜」為雅,較可採信。

梅山鄉最初是屬於「打貓莊」之一部分,清雍正元年(西元1772年)改隸「打貓東堡」,光緒十四年(西元1888年)始成為「打貓東頂堡」。康熙年間「梅仔坑」一帶仍少漢人居住,被劃入「土牛紅線」之「番地」。清康熙六十年(西元1721)台灣發生朱一貴(俗稱鴨母王)事件之後,官方深恐「叛民殘黨」與「蕃」勾結,當時漢人侵墾蕃地之風盛甚,民蕃時生鬥殺事件。遂於康熙六十一年(西元1722)於「打貓地方」(現在之民雄)由「牛屎坑口」、「中坑仔口」、「梅仔坑口」向「奄古坑」(現在之雲林縣古坑鄉)劃定了民蕃之界限,令各固守界限,以免滋生事端,此一界限時稱為「土牛紅線」。

依此界限,本鄉當時幾乎全屬於蕃地。惟事實上,除本鄉最偏僻之太和村全仔社一地外,迄未發現先民之任何遺跡。此證明本鄉當時因自然環境之險峻,未受高山族之重視,俟漢人入墾,未曾發生民蕃爭鬥事件,遂使「蕃界」逐漸東移至阿里山塔山山麓。

雍正元年(西元1772年)吳鳳就阿里山番通事之職,「嚴禁漢民侵佔蕃地」,一面獎勵移民,一面嚴守民蕃分界限。唯本鄉無蕃人先住,所謂界限者,有之若無,遂方便漢人之入墾。本鄉大南村之大草埔,尚有乾隆年間之巨富「翁裕公」之墓,此足以佐證漢人大量入墾梅山之時期,應為乾隆初期以後之事,以乾隆元年算起,距今已有二百五十六年以上。

漢人入墾梅山,最初並非以開墾為目的,而是以採取天然產物及燒製薪材木炭為主。自乾隆、嘉慶、道光、同治至光緒之一百五十年間,本鄉各村之聚落已初具規模。為加工用而建之臨時小屋稱為「寮」,其加工生產之涉長期者,乃召喚家管管理家常,為免糧食運送困難,乃就地栽植陸稻甘薯等以自給,漸次「寮」遂發展成「家」以為長期居留所。

日據初期梅山屬於台南縣嘉義支廳。光緒廿一年(西元1895年)九月施行軍政,改隸台南民政支部嘉義出張所。光緒廿二年四月恢復民政,改隸為台南縣嘉義支廳,光緒廿三年(西元1897年)嘉義支廳併轄雲林改設嘉義縣,本鄉設有「嘉義縣梅山辦務署」,光緒廿四年(西元1898年)七月地方官制修改,廢嘉義縣而併合於台南縣,嘉義置支廳,辦務署亦被裁汰,當時本原有梅仔坑,大坪,樟湖,南勢坑四個區,由楊占春,吳炎,陳為羌,吳國等各任區長,未合併為梅仔坑區,派吳炎為區長,兼任嘉義支廳參事,至民國九年(西元1920年),台南縣改為「州」:嘉義置「郡」時改為「庄」,區長亦改為庄長,正式成立「庄役場」並把梅仔坑地名改為「小梅」。

光復後之梅山,成立鄉公所、鄉民代表會、村辦公處等自治機關,現轄有梅東、梅南、梅北、圳南、圳北、大南、過山、雙溪、安靖、永興、半天、太平、龍眼、碧湖、太興、瑞里、瑞峰、太和等十八村。

This image link from http://www.msps.cyc.edu.tw/modules/tadbook2/images/yiyen/3-2.jpg
 


:::
:::

網站連結

    
    

誰在線上

49人線上 (4人在瀏覽線上書籍)

會員: 0

訪客: 49

更多…